南漳县克服灾情实现一季度财政收入开门红


 
     截止4月2日,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5137.69万元,同比增长41.57%。其中:国税完成2414.9万元,同比增长43.91%;地税完成2115.98万元,同比增长49.06%;财政完成606.81万元,同比增长14.18%。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47.76万元,同比增长38.17%。其中:国税完成433.92万元,增长42.02%;地税完成1607.03万元,增长48.88%;财政完成606.81万元,增长14.18%。一季度,财政收入实现了开门红,主要特点是:
  (一)收入实现了超进度、超历史面对五十年不遇的冰雪灾害,各级各部门积极应对和消除雪灾对道路、交通、供电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扎实组织抗灾救灾,尽快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努力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生产计划落实。一季度,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年计划的29.86%,超时间进度4.86个百分点,较2月份提高了3个百分点。
  (二)财政收入质量显著提高,收入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完成税收收入1945.9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3.49%,同比增长49.91%,取得了历史上的新突破。与此同时,非税收入也完成了70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9%,超时间进度3.51个百分点,实现了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三)主体税种、骨干税源强势支撑、其他税收全面增长。元至3月,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共完成1289.57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总额的48.7%,同比分别增长49.17%、71.91%、26.53%、0.07%。全县实施大招商带来的经济成效逐步显现,主体税种、骨干财源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华新水泥公司、金峡电站等企业所得税增长态势良好。其中,华新水泥公司入库耕地占用税100.05万元,致使该税种大幅增加。
  (四)财政支出保障能力逐步提高,财政支撑保障作用增强。元至3月,全县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1.76%,确保了干部教师工资按月发放、国家增资、津贴补贴政策兑现和重点支出的需要,今年以来共累计拨付雪灾专款514万元,“三保”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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