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审批程序
(一)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的成立、升格、更名和内设机构的设置、升格、更名,由主管部门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写出请示,并附有关文件依据。
(二)区编办按程序受理、审核。
(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
(四)区编办以区编委文件下发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