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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石松同志在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动员会上的讲话 (2006年5月11日)
同志们: 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省委、省政府今年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4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传达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动员部署我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就是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钱”和“人”这两项敏感事务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这是我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首先,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就财政来说,财政资金的分配、财政资金的使用是不是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来分配和使用,是不是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区财政还不充裕,供求矛盾还比较突出,有些地方和部门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而一旦向社会、向人民群众公开,让人民群众来监督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那些不良现象就无处藏身。就编制来说,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员超编严重,财政供养系数偏高,“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增加了纳税人负担,影响了经济发展。这次编制改革,要求用“实名制”向社会公开,以促进我们规范和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努力使编制工作走上阳光操作和管理的轨道上来。 其次,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区、镇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群众对财权和人权的运行管理情况还不十分了解,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未能很好行使。各级政府要本着一切有利于人民、一切对人民负责的执政理念,及时、真实、全部地把老百姓关心的事置于“阳光”之下,充分利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公布人、财、物运行情况,更好地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第三,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政府只有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下,才能避免错误,减少失误。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二、坚持原则,把握重点,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公开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 (一)坚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原则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到每一个部门和单位,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程度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必须把握好以下几条原则:一是依法公开原则。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宜公开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以外,其他事项一律要向社会公开。二是真实准确原则。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准确客观。三是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讲求实效,避免图形式、走过场。四是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和内容要及时更新,公开的形式要方便灵活,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 (二)全面落实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原则和要求,今年我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具体到财政政务公开主要有三项:一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47项财政专项资金;二是5项转移支付资金;三是10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这是我区必须完成的财政政务公开内容。凡是列入公开目录的47项财政专项资金和5项转移支付资金,无论是中央、省、市级财政安排的还是区本级财政安排的,区财政局都必须公开资金分配政策、分配办法和分配到各镇的详细情况,以及资金的到位和拨付情况。当年已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要按资金分配进度在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当年没有专项资金的,必须公开该项目资金上年度分配情况。对于公开部门预算的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区直10个单位今年先行公开。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收入和支出两部分,收入部分要公开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外收入、纳入政府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其他收入;支出部分要公开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等。希望被公开的单位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敢于公开、真实公开。 编制政务公开要将除涉密机构以外所有纳入编制管理的单位和部门及其人员公开,包括“实改非”、离岗退养人员都要如实公开。在公开内容上,将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分类公布。这次编制政务公开的重要目标就是推行编制管理“实名制”,要求区直的行政机关和各镇,在2006年内全面实行编制管理“实名制”,严格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实现定编、定岗、定人,明确区分在编人员和超编人员,杜绝混编混岗现象。事业单位原则上公开现状,管理基础较好的事业单位,也要同步实现编制管理“实名制”;其他事业单位,应在先公开现状的同时,采取措施清退借调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以及手续不全的人员,积极分流超编人员。做人的工作难度很大,希望党委政府和编制、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做好化解和稳定工作,确保编制政务公开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做好各项公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处理工作 这次公开的内容广、要求细,很多内容都是敏感问题,对资料的准确度要求很高。因此,所有政务公开内容必须经过事前研究和论证,实行预审制,明确预审单位、责任人、预审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内容。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答复和处理人民群众的网上咨询、举报电话、建议、投诉,严格限定时间,所有咨询、投诉、建议,答复时限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各地各部门对合理意见要认真采纳,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释和解决。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研,及时反馈,协调解决。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要求,6月底以前要基本完成各项数据录入并上网运行,10月份由市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省领导小组确认和备案。省将进行抽查,对考核验收合格的地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的补助。希望大家集中精力开展好此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其它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区委、区政府已成立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于各方面的客观原因,我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上已经滞后于全省的进度,希望各镇、各单位会议以后,要立即行动,把这项工作迅速推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一项十分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弄虚作假,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一经查实,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群众知不知晓、方不方便查询作为公开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答复和处理人民群众的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答复时限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要将财政与编制公开工作纳入各地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金财工程”建设之中,并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相结合。 (三)密切协调配合。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实施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财政政务信息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协作公开。其中未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开。编制政务信息的公开由各级编制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预审,然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真实。 同志们,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既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理解支持,又有利于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双赢举措,我们一定要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地开展此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其它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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