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一律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即凡是机构编制事宜,必须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一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委员会一家行文。 坚定不移地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各项程序办理,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杜绝违规进人,对违反规定批准新增机构和编制使用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