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编制政务公开整改方案


 

  按照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6]5号)要求和襄樊市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的统一部署,对照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2006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鄂财编文[2006]4号)的规定,我区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深化思想,提高认识
  自襄樊市编制政务公开座谈会后,区编办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自查自纠和全面整改动员会,结合我区实际作了安排部署。根据不同内容,从时间、任务、目标、考核角度对查、纠、改重点进行了细化。其次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将自查自纠任务一一列表分解到了各相关人员。最后注重做好复核工作。10月初,组织人员对政务信息和数据资料进行了集中盘点,对照文件、项目查偏差、查遗漏,确保了上下衔接,逻辑无误,在确保信息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内容的真实性方面,做到精益求精、万无一失。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1、进一步加强编制政务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区编办将在10月底以前完成自查整改、督导整改和重点整改任务,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财政与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认真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的进度上报工作,保证按时按要求上报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落实规范编制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根据此次考核验收的指标规定,区编办将在10月底之前将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以及编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机构编制工作纪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全面公开。对本区机构编制的总体情况提供文字说明和相关表格,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区机构编制及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公开情况。目前编制部门已将有关材料准备就绪,部分法律法规已经上网公开,并拟于近期对全区所有单位报送的编制政务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力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确保不扣分或少扣分。
  3、加强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我们已确定专人负责编制政务公开的信息管理、网络维护工作;二是设立监督电话,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巩固和完善现有的编制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长期保持机构不变、人员不撤,把这项工作纳入常规化轨道;四是健全编制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编制政务信息更新制度和群众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五是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受理和处理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程序合法。根据省市要求,区编办将在10月底以前完成自查整改、督导整改和重点整改任务,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财政与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认真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的进度上报工作,保证按时按要求上报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严格执行旬报制度,及时掌握查、纠、改进展。我区严格按照省、襄樊市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全区“两公开”工作日志填写,并按时向上级报送查、纠、改旬报,既及时掌握本区工作进展情况,又如实让上级掌握本地工作动态,促使信息不断完善。整改期间,区编办还指定专人,对整改工作、整改措施、整改效果按日登记,随时掌握面上的情况,及时总结。
  我们将以这次全面整改为契机,将编制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及时更新引向深入,建立编制政务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性地查找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编制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2006年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樊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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