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 (二)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三)监督本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四)指导下级的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六)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