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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一定的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考试报名
1、报名地点:
襄樊市会计局
2、报名时间: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30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
三、考试日程、内容及教材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日程:
1、第一次考试日程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月10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6月10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11日上午8:30——10:00
10:30——12:00
6月11日下午14:30——15:30
2、第二次考试日程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11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11月11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1月12日上午8:30——10:00
10:30——12:00
11月12日下午14:30——15:30
(三)考试参考书目:2005年2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主编2006年3月修订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四)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地点为准。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鄂价费[2005]6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黑白免冠照片三张。其中:按规定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报名(复印件留存)。
2、以前年度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不再作为今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该科目的依据。
3、考生通过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但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凭原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一次补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前20日考生到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准考证。
5、省财政厅于考试结束20日发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网www.ecz.gov.cn、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或16869999查询考试成绩。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领取
自公布成绩第10天起,考试成绩合格者或按规定符合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者,凭准考证到市会计考办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并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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