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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的
通 知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近期,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市直单位进行调研,现将调研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调研内容
(一)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研内容:
1、市直各部门机构编制的基本情况,包括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方面的情况;
2、对照原“三定”方案界定的职能有无新增或弱化的职能,其依据是什么;
3、各部门所履行的职能中,是否存在与其他部门重叠、交叉、相近的职能,应该怎么理顺;
4、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的要求,本部门应怎样转变职能,市直部门应怎样进行整合,整合后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应如何确定;
5、怎么消化超编人员;
6、对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有哪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市直事业单位调研内容:
1、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的基本情况;
2、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要求,摸清和界定事业单位职能;
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襄发[2003]14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任务进行模拟分类;
4、对本单位改革提出意见,对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归还给行政机关,以及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归还给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5、摸清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以及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及收入、负债情况)、资产价值评估等情况。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清理,及时填写《表一:市直机关人员编制情况调查统计表》、《表二:市直机关领导职数情况调查统计表》、《表三:市直机关自然减员摸底统计表》和《表四:市直机关职能调整调查表》;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填写《表五、表六:市直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并由主管部门审定后集中报送。上述表格可在襄樊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下载。因受表格限制,未尽事宜可附文字材料说明(文字材料及统计表格一式三份和电子版EXCEL一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和分类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这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并抓好审核上报。
(三)准确、真实、及时填报有关情况。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有关资料,不得瞒报漏报,不得弄虚作假,确保基本情况的准确性、真实性。
(四)市编委办公室将组织专班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走访座谈,全面、深入地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联系人:王辉、张爱军
联系电话:3575186、3575306、3575881(传真)
附件:
表一:市直机关人员编制情况调查统计表,
表二:市直机关领导职数情况调查统计表,
表三:市直机关自然减员摸底统计表,
表四:市直机关职能调整调查表;
表五、表六:市直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襄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襄机编办[200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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