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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启动08年度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


 

 

宜城市启动08年度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

       3月12日,宜城市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2008年度农村低保审核工作,要求从3月14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将新陷入贫困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将已经脱贫的保障对象及时清理出保障范围;对仍生活在保障线以下的贫困家庭,依据其现实生活状况,重新进行分类定标,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准确,补助标准科学合理,做到动态化管理,使符合规定的农村贫困家庭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该市农村低保工作,始终坚持“以评为主、以算为辅、分类保障”的基本原则,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农村居民,均应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严格按照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张榜公示、村委会审查后报镇(办、区)审核并公示,最后由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操作,无论是新申请对象还是原保障对象,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代表2/3以上的同意才能通过,确保村级民主评议不走过场流于形式;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对象要在公共活动场所和人员居住集中的地方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村委会对所有对象进行认真审查,指导新增对象填好“宜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帮助原保障对象办好续保手续;镇(办、区)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各村上报的对象进行100%地入户核查,科学地提出补助标准。市民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镇(办、区)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5%,最后进行集中审批。镇、村两级要在政务公开栏和农村低保固定公示栏中对批准的保障对象实行常年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为了确保2008年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40元,该市在保证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0元的基础上,采取农村低保临时生活补贴的办法,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补发临时生活补助金。目前,该市农村低保对象第一季度临时生活补助金已在3月初全部发放到位。 (宜城市政务公开办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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