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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财教发[2007]12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了确保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农村中小学春季开学正常运转,现将两件重要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农村中小学下达春季运转经费(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的红头文件问题
为了保证春季开学后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省财政厅以鄂财预发(2007)10号文件给各地预拨了2007年春季学期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请各地收到资金后,连同本级分担的资金,务必在2月28日之前完成两项工作任务:一是配合教育局财务科(股)将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承担的经费,分配到各个农村中小学,通过财政局红头文件将经费指标下达到每个乡镇中学和小学的中心核算点,以便学校随时申报用款计划;二是将农村中小学的零星支出(每个中心核算点和报帐的中小学校至少各2万元),拨付到各乡镇中学和小学中心核算点的开户银行(信用社),以保证各个农村中小学校开学时能正常运转。这两项工作务必确保到位,如果春季开学时,出现农村中小学因没经费运转告状的,核查清楚后,首先处理财政局分管教科文的局长和教科文科(股)长,然后,再据情节处理其他领导和责任人,并在全省通报。
二、关于《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农户问题
为了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请各地财政局务必按照湖北日报2月6日第6、7版和农村新报2月7日第1版《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全部内容,迅速印制宣传单(A4规格)。同时,立即召集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开会,紧急布置、动员,组织全体财政所干部于2月16日以前将《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到每一个农户,并张贴到学校和村口醒目位置。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