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一)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份)。
3、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机构的文件。
4、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免通知。
5、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费来源证明(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场所使用权证明。
8、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承诺时限
1、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准予登记的,发证;不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2、特殊情况还需要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请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收费标准
1、初始登记(备案)费:每件300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433号)。
2、证照工本费:每件30元(鄂价费字[2000]448号)。
3、公告收费标准:按实际支出由申请登记(备案)的单位负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433号)。
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一)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变更文件或材料。
(1)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2)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①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原件);②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③新任法定代表人任免通知;④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办资金变更: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承诺时限
1、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准予登记的,重新打印证书;不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2、特殊情况还需要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请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收费标准
1、变更登记费每件150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433号)。
2、证照工本费:每件30元(鄂价费字[2000]448号)。
3、公告收费标准:按实际支出由申请登记(备案)的单位负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433号)。
三、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
(一)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3、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4、本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二表均需加盖财务主管部门公章。
5、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承诺时限
1、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年检合格的,加贴年检合格标识;年检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特殊情况还需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请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收费标准
年检不收费。
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一)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承诺时限
1、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2、特殊情况还需要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请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