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机构编制工作程序


 

    (一)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凡属需要增设、调整变更机构设置,加挂机构牌名,明确职能配置,核定机构级别和经费来源,增加调整编制配备和领导职数,均应根据审批权限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专题请示。
    (二)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用人单位应向市委编委写出专题报告,填报市委编办统一制发的《当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编呈报审批表》。
    (三)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及其家属,市军转安置部门应向市委编委提出用编申请。
    (四)全市党政群机关招录公务员,用人单位应向市委编委申请用编计划。
    上述各项请示与申请,均由市委编办受理、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
    乡镇选调生用编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提出,经市委或市委编委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共同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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