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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编办强化制度抓管理 确保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连续五年只减不增
自2003年以来,湖北当阳市委编办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加强编制制度化约束机制,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利用人员编制卡的“身份证”作用,有效防止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和随意调整人员编制等现象,使财政供养在编人员逐年递减,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只减不增。五年来,共减财政供养人员2147人,财政供养系数由2003年的2%降至1.45%。 一、强化工作制度管理。五年来,湖北省当阳市委编办从强化制度管理入手,先后出台了《当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当阳市机构编制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当阳市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约束制度》《当阳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当阳市党政群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当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卡片管理办法》等十多部管理办法和规定;制定了编办各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 二、强化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一是坚持机构编制“三个一“的工作制度。二是坚持“阳光编制”制度。实行编制实名制,对在编人员实行一人一卡,并在网上公开,增强编制透明度。三是坚持编委会议事制度。实行定期召开编委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机构编制事宜,市委、市政府的各种专题办公会不研究机构编制事宜,凡涉及机构编制的各种部门办公会议请编办主任参加,但不作出决定。 三、强化人员进出口管理。一是党政群机关进人,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凡进必考”,超编单位只出不进,军转干部安排在空编单位,确需引进的大学毕业生,由编办下达用编制计划后再引进。二是坚持“一支笔”签批制度,各类人员编制由编委主任签批,需立即办理的人员编制事宜,实行编委会成员会签制度。三是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套定工资,不列入编制系列,采用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 四、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一是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二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镇处和市直各部门“三定”方案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对各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抽查。四是通过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及其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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