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当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党委、开发区工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组),各人民团体:
为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公开的长效机制,强化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合法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
市委编办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具体承办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维护和及时更新本级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对拟公开的机构编制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审批。
市委各部委、市镇两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分别为该单位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要按程序审查审批。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审核、审批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单位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初审后,填写《当阳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单位信息报送表》(表样附后),提出初审意见;
(二)公开单位分管领导审查后,在单位内部公示;
(三)公开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本报机构编制部门;
(四) 机构编制部门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初审后,填写《当阳市机构编制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审批表》(表样附后),提出初审意见;
(五)机构编制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上网公开;
(六)机构编制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查后,填写《当阳市机构编制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上网公开。
三、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信息要做到及时更新。
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凡属于当政发[2006]18号文件规定的机构编制信息,如有变更的,各部门、单位应如实填写《当阳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变更情况报送表》(表样附后),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后,连同变更依据等附件,在有关信息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动情况报机构编制部门,确保网上公开的机构编制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四、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
所谓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依法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公开尚未向社会公开的机构编制政务信息,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申请人申请公开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编办提出公开申请,并填写《当阳市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市委编办收到《当阳市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应当及时登记办理。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难以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之申请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中共当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0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