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新闻财政政务信息编制政务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人员编制情况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事项的通知


 

鄂财会发[2006]16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它经济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省财政厅《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鄂 财会发[2005]18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人员管理,促进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与工作程序
  ()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县级(含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次登记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只负责对本辖区会计人员登记内容审核汇总,然后以Excel电子表格集中上报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事项。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省与市、州、县(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网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由市、州、县(市)直接办理。
  ()工作程序
  1、按规定办理定期登记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持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有变更事项的,均需持变更事项的有效证件)到证书签发机关办理登记。对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经所属单位财会部门审查盖章,所属单位可以集中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也可由个人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对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直接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
  2、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持证人员填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审核确认后,以Excel电子表格式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汇总表》(附件2)报所属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事项。
  

     二、登记范围与登记内容
  (一)登记范围
  1、持有20041231以前由省财政厅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属本次登记的范围。2005年元月1日以后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有关规定满两周年后进行登记。
  2、异地持证人员的登记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回原签发机关办理登记,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变更转移手续。
  ()登记内容
  1、持证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的规定,持证人员必须在证书定期登记的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需折算培训时间的,以《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考内容及学时折算表》(附件3)为依据。
  2、持证人员奖罚情况,需提供有效证件。
  3、持证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等信息需要变更的,均需提供有效证明和证件。
  4、持证人员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从200661开始,今后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由各地自行安排,省财政 厅不再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定期登记工作进行布置。
  (二)工作要求
  这次全省性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人数之多,工作量之大,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1、提高认识,抓好宣传。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是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认真执行《会计法》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广泛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的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告知广大会计人员。
  2、以人为本,做好服务。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切实树立为广大会计人员服务的思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属正常的,不拖不卡,快速办理,登记表格免费提供。属非正常的要耐心解释,以理服人,争取理解和支持。
  3、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和培训单位备案登记的管理,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检查培训质量,坚决制止滥办班、乱收费现象发生。
   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会发[2002]8号)的规定,加强对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库,严禁对系统进行修改,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传输和上报信息。
  附件1: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附件2: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汇总表

    附件3: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考内容及学时折算表


 
 当阳市财政公开热线:0717-3280888   联系人:范安定     当阳市编制公开热线:0717-3222097   联系人:史艳玲  
当阳市公开技术热线:0717-3282949   联系人:王新元     当阳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版权所有   邮  箱:dy_zw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