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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15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总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全县共有机关事业机构271个。 1、党政群机构58个,其中:党委工作部门8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政府派出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4个,群团机构7个,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构各1个,乡镇人民政府8个。 2、事业机构213个,其中:直属事业机构7个,其他事业机构(经济合作组织)1个,县直部门所属事业机构197个,乡镇所属事业机构8个。
二、人员编制情况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4848名。 1、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1139名,其中:行政编制1054名(县直机关407名,乡镇机关318名,政法专项编制329名),工勤编制85名。 2、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709名,编制总额中,全额事业编制2456名、差额事业编制681名、自筹事业编制572名。其中:直属事业单位编制155名,其他事业单位8名,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3444名,乡镇事业单位编制102名。
三、实有人员情况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3964人。 1、党政群机关1117人,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753人、乡镇机关290人,工勤74人。 2、事业单位2847人,总人数中,直属事业单位145人、其他事业单位8人、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593人、乡镇事业单位101人。其中:全额拨款2039人,差额拨款457人,经费自筹351人。
四、实名制管理情况 全县58个党政群机关的1117名在职人员全部实现了实名制管理;7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其他事业单位的153名在职人员、8个乡镇财政所的101名在职人员全部实现了实名制管理;县直部门所属的197个事业单位的2593名在职人员全部实现了实名制。实名制管理的面达到了100%。 全县所有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均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开,公开的面达到了100%。
五、财政供养系数目标控制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总人数要控制在3615人以内。截止2011年12月15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总人数为3613人,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753人、乡镇机关290人,工勤74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2039人,差额拨款457人。比控制目标数减少2人。
六、与2010年年报对比情况
与2010年相比,全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个数净增4个其中:党政群机构净增1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下放),县直部门所属事业机构净增3个(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增设了机构),净增1.4%。全县机关事业编制总数净减少17名,主要是核销了部分事业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比2010年净减少9人,其中党政群机关增加22人(主要为上级分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净减31人,净减1.1%。财政供养人员3613人,比2010年底净增6人(主要为上级分配的公务员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下放),增加0.2%。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系数为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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