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长财编办发〔200802

 

 

各乡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财政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8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08年度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公开质量

2008年,继续将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及雪灾救灾重建资金、部门预算和人员编制管理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将本级人大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

列入“2008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目录附后)”的各项资金,必须做到及时上网公开,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从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尽量增加财政资金公开的种类。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一是财政资金分配政策、分级拨付表和分配明细表必须全面、准确。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政策要公开到本级;到人(户)的财政资金要公开到人(户)的分配结果和享受人的具体地址,城镇要到门牌号、农村要到村组;到项目的资金要公开项目立项、验收情况和资金拨付结果;分级拨付表、分配明细表要全面反映各级分配情况,做到上级拨付数与本级纳入分配的数额一致,到人到项目的资金汇总数与本级分配数一致,资金分配办法与资金分配结果一致;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情况、下属机构情况和在职人员情况必须全面、准确、规范。2008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要全面实现编制管理实名制,其它事业单位要基本实现编制管理实名制。三是各项内容要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财政资金、部门预算、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异动情况的公开和更新时限仍按鄂财编办〔20071号文件执行,对2007年度资金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

二、贴近基层加大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率

在继续做好上网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要继续开展流动查询,贴近群众,深入乡村社区组织群众上网查询,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要继续做好人民群众网上诉求回复处理工作,完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分类处理,答复处理工作要严肃认真,政策引用准确、事实清楚、用语谦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又无需转办的诉求,按规定处理。

进一步加强乡镇免费查询点“三专”、“五有”建设,指导和服务广大群众上网查询,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

三、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加大监督检查,增强公开成效

要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开展监督检查和提高管理水平。财政监督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跟踪重点资金分配落实情况,安排专人定期上网检查,对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查处。对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涉嫌弄虚作假、资金分配和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部门和单位“吃空饷”等重要线索,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检查处理结果及时向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并入当地门户网站相关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1日起施行,为整合网络资源、统一信息管理、方便群众查询,在不影响完成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任务的前提下,要在省公开办的部署下,为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的内容并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2008年,省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执行激励性转移支付,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必须保持和发扬优异成绩,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厌战情绪,彻底摒弃等待观望态度,不断增添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发扬开拓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上新台阶。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是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重要日常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不断完善联系点制度,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进一步充实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保持专班人员相对稳定,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深入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创造条件。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认真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及时推介工作创新举措和成果;要注意抓好日常基础工作,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制;要配合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考核,做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分阶段作为年终考核归集奖惩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08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任务分解表

 2008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表.xls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财政与编制  政务公开  通知

抄送: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纪委。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两公开”办公室        2008年4月2印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部门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717-5322450    联系人:聂爱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编制部门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717-5322545转8338        联系人: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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