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代理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招标事宜。该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2、交货地点:秭归县项目乡镇各村中心点。
3、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格:
PE100Ф140(1.00MPa)管1960m、PE100Ф110(0.80MPa )管2500m、
PE100Ф110(1.25MPa)管3250m、PE100Ф110(1.60MPa )管2000m、
PE100Ф90(1.60MPa)管4500m、PE100Ф63(1.00MPa )管1000m、
PE100Ф63(1.60MPa)管1200m、PE100Ф50(1.00MPa )管3800m、
PE100Ф50(1.25MPa)管4800m、PE100Ф50(1.60MPa )管13900m、
PE100Ф40(1.60MPa)管1200m、PE100Ф32(1.25MPa )管15400m、
PE100Ф32(1.60MPa)管38400m、PE100Ф25(1.60MPa )管29500m、
PE100Ф20(1.60MPa)管70100m、PE100Ф16(1.60MPa )管11765m.
4、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是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制造生产经营过全系列PE塑料管材及管件;
二是有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
三是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本工程管材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四是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近3年在类似工程建设过程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
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购买送件人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送件人身份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货合同、质量体系认证等证件(以上提供原件审查,投标文件中附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 四、 本工程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08年5月7日至2008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均在发售招标文件时由招标单位收取,报名及购买标书地点为秭归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联系人王祖海13872577260。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人须在2008年5月26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被拒收。开标定于2008年5月26日上午9:00。
六、信息发布时间及媒体:2008年5月5日,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秭归县政府采购员中心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站,秭归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招 标 人: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周立俊
电 话: 13972545638 传真: 0717-2881596
招标代理人:湖北省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大斌
电话:13972553393 传真:0717-2887945
湖北省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08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