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服务承诺


 

  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凡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机构编制政务,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采取文件、网络等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在编办推行“四不让”服务承诺,即不让工作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办事的人在我处受冷落,不让党和政府形象在我单位受损害。
  三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对群众反映的违背政策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
  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前来办事的首位接待者不得以“不知道、不在我这里办、你问别人去”等话语推诿拒绝。
  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1)设立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2)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3)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4)年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委编办违诺举报电话:0717258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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