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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编程序 一、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及人员调配进编程序 (一)用人单位向组织人事部门报送新录用(聘用)人员及人员调配工作方案时,须同时向县委编办报送使用编制请示及《用编呈报表》(一式一份)。 (二)县委编办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使用编制请示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用人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人员结构要求等,提出使用编制意见,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三)县委编办向用人单位开出《准许用编通知单》,用人单位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及调配的相关手续。 (四)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及人员调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录用(聘用)人员通知及调动介绍信,于7日内填写《人员进编呈报表》(一式一份),连同《编制手册》到县委编办办理人员进编手续。 二、干部任职及选调生进编程序 (一)干部任职进编程序。干部任职调动后,调入单位根据干部任职文件于7日内填写《人员进编呈报表》,连同工资转移单(在调出单位开出)、《编制手册》到县委编办办理人员进编手续。 (二)选调生进编程序。接收单位根据组织部门对选调生的分配方案,填写《人员进编呈报表》,连同《编制手册》到县委编办办理人员进编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呈报的《用编呈报表》和《人员进编呈报表》,要逐栏逐项规范填写。进编理由及依据要准确、真实、全面,提供的资料要齐全。用编单位和主管部门要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用编呈报表》和《人员进编呈报表》可从《兴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编制办事指南栏中下载。 (三)县委编办联系电话:2584121 联系人:黄德明 孙宜梅
中 共 兴 山 县 委 编 办 200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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