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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鄂事登字[07]01号),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改善硬件环境。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局档案管理标准,专门设置了档案室,配置了标准的档案柜、档案盒,印制了统一的档案封面、盒(卷)类目录、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检验目录。
二是清理规范建档。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归档范围要求, 对全县184个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进行清理,重新单独立卷,按照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报告的分类归档的要求,对过去登记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清查、审核,按要求进行了分类整理建档。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查阅、移交、销毁等各项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对档案的使用、查阅、借阅的权限、程序、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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