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2007年上半年自评自考情况及分析


 

 

 

兴财编[2007]3

 

兴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2007年上半年自评自考情况及分析

 

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县今年上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厅、市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经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按照省厅、市局关于做好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半年考核的通知要求,已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要求公开的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情况以及各种财政与编制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网上公示及更新等阶段性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县18个查询点的规范管理与服务,及时回复网上咨询投诉,积极主动地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目前,网站运行良好,我们自评自考结果为94.2分。现将自评自考情况分析汇报如下:

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网上公开情况,总分32分,我们的自评自考分为32分。具体情况是: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半年考核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7]6号文件)上列示的36项财政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20062007年两个年度 ,我县有5项资金没有,应公开的专项资金有31项,而我们实际公开专项资金有44 项(不含两个年度重复公示的项目),资金公开额度达到1.6239亿元,涉及户数256557户,涉及项目120个。其中,我县06年、07两年没有的5项专项资金是: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林业产业建设资金、粮油精深加工贴息资金、河道堤防水库除险及汛前准备补助资金、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上网公示的06年度的资金是: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救助资金、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小水电燃料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优势农产品板块资金、村级组织支出补助资金、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取消农业税及除烟叶外特产税转移支付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农村适龄青年婚前体检资金、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资金、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等21项。已上网公示,2007年上半年的专项资金是: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资金、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补寄宿生活费资金、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老区建设、农村改水资金等9项。已上网公示2006年、2007年上半年的资金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低保(特困户救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柴油、化肥综合直补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扶贫专项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农机购机补贴资金、省定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沼气推广和改厕所补助资金等14项。对于以上公示的专项资金,我县按照资金的拨付途径,认真填报财政资金分级拨付表、分配明细表和实际发放表。上级分配和本级分配数相一致,少数不一致的我们已在备注中作出说明,并向省财政与编制资金公开领导小组写了专题报告(主要是分期分批拨付和尚在分配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我县严格按照省厅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的要求,及时公开省厅下拨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并及时公布已更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分配政策,表格填写完整、准确、及时,分配依据全面、准确。

二、200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网上公示情况,总分27分,我们自评自考分为27分,具体情况是:今年上半年,在2006年已经公开的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机构编制政务信息的基础上,对2007年以来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变动情况,做到在30个工作日内公开和更新,其它涉及机构编制的重要事项也做到及时公开。上半年累计更新编制政务信息16条,人员编制信息700条,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准确。

根据《湖北省2007年财政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精神,对上网公开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情况、下属机构情况和在职人员情况等进行查缺补漏,从而确保了上网公开的机构和保同编制信息全面、准确、规范,各项数据对应关系准确,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我县机构编制及人员的实际情况。

今年上半年,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意见》(鄂办发[2005]38号),坚持“三个一”制度,从严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编制限额,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通过努力,我县应公开行政事业机构251个、编制5047名、在编人员4304人;实际公开行政事业机构251个、编制5047名、在编人员4304人。

三、2007年度网上咨询投诉答复情况:总分20分,我们的自评自考分为20分,具体情况是,自我县财政政务公开网开通以来,访问人员逐渐增加,点击率高达万人次,其中仅2007年上半年就高达5000人次。今年以来,我们陆续收到了群众的投诉、咨询及建议132条,其中,投诉12条,咨询86条,建议34条,对于这些情况,我们都能及时组织信访,财政、编办、人事、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该答复的及时限时答复,该处理的及时按规定处理后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的(如正在调查中)在网上说明原因,对有些特殊问题的投诉,在电话、网络上解释不清楚的,我们能及时与有关投诉人进行预约,约定时间、地点、全面做好细致耐心的解释工作。对于群众提出的建议,我们能及时反馈有关部门预以落实。为此,我们还在公开网上收到了群众的表扬信。另外,我们还将两公开答复工作融入到县信访工作中,建立了专门的投诉、咨询、建议档案,定期提供给县领导查阅,两部门通过网上互通信息,建立了网上答复的绿色通道,答复率100%

四、部门预算的网上公开情况,总分5分,我们自评自考分为5分,具体情况是尽管省厅、市局这次半年考核没有将部门预算纳入考核范围,但我们还是积极做好部门预算的信息公开工作,上网公开了20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并对表格信息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了公布的部门预算信息的全面、准确。

五、查询点建设与服务情况,总分5分,我们的自评自考分为5分,具体情况是今年我县没有增加查询点的数量,还是设置18个查询点(乡镇8个,县城10个),但对查询点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了规范,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订做了查询点工作规则和查询指南制度牌,每个查询点有专人负责管理,“五有”设施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按一个标准配备,对查询点信息员进行了两次专门培训,服务周到,人民群众对查询点的服务质量及政务公开工作都感到非常满意。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情况,总分3分,我们的自评自考分为3分,具体情况是:由于县委、县政府领导变动,调整了我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书记罗毅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华,县委副书记杨栋三,县纪律书记岳新梅,县委组织部长李修武、县委办公室主任陈光辉等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舒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局长熊仁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政府、财政局、编办、财政监督局抽调专人成立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我县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制订了健全的政务公开制度,有宽敞明亮的办公室、有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必须经费,能积极主动地按要求完成省厅、市局督办的事项并报送各种材料,完成我县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七、技术保障情况,总分5分,我们的自评自考分为5

自我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从县财政局信息中心抽调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网络维护与管理,先后两次参加省厅、市厅的技术培训,从而使我县的政务公开网络有一定的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措施,为了确保各种数据和信息的录入,先后于今年322日和619举办了两期全县信息员培训班,从而使我县今年上网公开的各种数据和信息在质量上有了较大的提高。

八、政务信息和财政监督与政务公开论文情况,总分3分,我们的自评自考分为2.2分,具体情况是自我县政务公开网开通以来,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我县已公布了要求公布的所有政务信息,包括财政和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财政与编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财政与编制管理方面的制度,经本级人大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收支计划,兴山县财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等政务信息。今年以来,我们对上述制度进行了维护和更新管理,公布了经人大审批的2007年度财政预算和2006年财政决算报告,会计职称考试成绩等政务信处。财政监督与政务公开论文,我们已向省《财政监督》杂志投稿一篇(附后),论文名《浅议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专此报告。

附件1兴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自评自考汇总表.xls.xls

附件2兴山县财政与编制上网情况统计表(兴山县2007.07.25).xls

附件3关于印发《2007年全县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附件4:浅兴山投稿论文《浅议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财政与编制  自评自考  情况分析

兴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27印发

共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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