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及账户转移小提示


 
 
    请在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务必按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贷款实际发放日之前)按月及时到远安工行还款,以免给您产生不必要的罚息
    各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请在您工作调动时及时到远安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手续,以便及时准确的在网上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特此提示!
 
远安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08年3月18日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717-3821039联系人:袁亚东    编制部门联系电话:0717-3812167联系人:袁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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