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报名 (一)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19日。报名地点: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3821953。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和同底1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其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进行免试资格审查。 三、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考务的各项具体工作。考点、考场由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设置,为节约考试成本,各市、州应根据所属县(市、区)报名情况,确定县级考点设置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14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6月14日下午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15日、21日、22日、28日、29日,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在管理系统初级电算化考试管理模块中予以正确设置,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务日程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5天内,将考生报名信息录入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和考场预测工作。 2、考试前10天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凭介绍信于考试前2天领取考试试卷。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农架林区可于考试前3天领取考试试卷。各地要按规定做好试卷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5天内完成录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答题信息卡和导入《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将全部考试信息上报省财政厅。 5、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查询考试成绩。 6、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参考书目:2005年2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主编、2006年修订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五、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费300元/人。考试资料费68元/套。信息卡费10元/人。全科报考费用528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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