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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方便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集中办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开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说明如下:
一、确定申请域名
(一)政务和公益域名的适用范围
政务专用中文域名适用于党政群机关等政务部门。包括我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公益专用中文域名适用于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交通、邮政、金融、电信、军工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也可申请使用。
(二)网上名称确定的原则:以单位名称申请的,须是主管机关批准的名称;以非单位名称申请的,要便于记忆和识别,不易混淆,且与本单位的职能或业务范围具有相关性。现以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举例如下:
1、中央单位的全称(如: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
2、单位的规范简称(如:山西省编委办公室.政务,山西省编办.政务,山西编办.政务等);
3、单位网站的名称(如: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政务,山西省机构编制网.政务,山西机构编制网.政务)。
二、集中报送信息
地方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将本单位及本系统所属单位(不包括中央垂直管理及派出机构)的单位名称、拟注册的政务和公益域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进行汇总后,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表格加盖公章后同级编办,并将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抄送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或通过该中心网站的“政务和公益域名集中注册入口”在线提交。地方编办、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会及时安排工作人员(有授权注册服务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注册服务机构)为申请单位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
同级编办对域名注册申请初审,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对未通过审核的,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三、交纳费用
在集中办理域名注册期间即2009年10月31日之前,申请单位按本省(区、市)确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域名运行费用。
1、申请单位将费用直接交至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对于当地有授权注册服务机构的省(区、市),申请单位将费用交至该注册服务机构。
2、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无授权注册服务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授权注册服务机构在收到费用后,为申请单位开具发票。
四、开通域名
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收到各单位提供的注册信息和域名运行费用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有授权注册服务机构的省份,安排注册服务机构)具体办理域名注册开通手续。
五、联系方式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网址:http://www.chinagov.cn
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
联系电话:010-52035000,52035005,52035006
全国域名注册服务质量监督电话:010-52035203
传真:010-52035001,52035002
邮箱:zybb@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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