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两小型水泥企业关闭获财政补助


 
    本网讯(通讯员王保、雷德奎)近日,县财政局将共计180万元治理专项补助资金一次性划入两家已经关闭的小型水泥厂财务账户。以鼓励其为我县“治理环境污染、共建美好家园”做出的积极贡献。
    近年来,国家对自然环境保护和污染源治理工作日趋重视,并不断出台环境治理资金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求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低效益企业关闭或转产。我县的原聚才水泥厂和巡洋水泥厂两家小型水泥企业积极主动响应国家政策,均按期或提前关闭。为此,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了关闭治理专项补助资金,部分弥补企业的关闭损失。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717-3821039联系人:袁亚东    编制部门联系电话:0717-3812167联系人:袁 峰
湖北省远安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