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定期登记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定期登记过渡期2008年7月1日结束,“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24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第四章第32条规定“持证人员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公告。连续在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根据这些规定,7月1号以后省厅将对现有会计人员存档信息进行清理,将二个周期(4年)未参加定期登记的会计人员信息转入从业资格证注销表中,并在湖北财政门户网站中予以公示,公示词为“自动离岗,会计从业资格证失效”。
  请区内人员相互转告。                            
                                     20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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