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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进编程序


 

(一)用人单位向组织人事部门报送新录用(聘用)工作方案时,须同时向区委编办报送使用编制请示。

(二)区委编办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使用编制请示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用人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人员结构要求等,提出使用编制意见,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三)区委编办将使用编制审批意见反馈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录用(聘用)工作人员。

(四)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录用(聘用)人员通知,应在7日内填写人员进编呈报表,报送区委编办。

(五)区委编办向相关部门下发新录用(聘用)人员使用编制通知单,建立人员编制台帐、人员编制卡。
 

 
夷陵区财政部门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717-7826722    联系人:何学东
夷陵区编制部门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717-7835409    联系人:赵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