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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专班):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开局年,又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今年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要求,现就2011年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公开内容和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进一步提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公信力
2011年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鄂财编发[2011]1号《关于全省2011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财预[2011]2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按照2011年全省财政资金公开范围包括2010年省要求公开的资金和财预[2011]27号文件要求公开的全部财政资金,具体资金见《2011年湖北省财政资金公开目录》(附后)。凡列入《2011年湖北省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资金,各成员单位都要按现在的方式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同时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要具体、完整,体现分配结果。
列入《2011年湖北省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财政资金,公开时限按《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试行)》(鄂财编办发[2010]8号)规定执行。
机构编制信息要及时公开、按期更新,确保网上公开信息与实际相符。进一步完善人员基础数据,确保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对管理上需要但网上不公开的个人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以及机构预算编码填写等工作要于7月15日前整改到位。
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现有“部门预算”栏目以链接方式公开。即凡是本地一级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已经通过报纸、网站公开的,必须在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部门预算”栏目准确链接或按原状发布。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我区实际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省公开办将根据工作量大小、工作难度及公开成效等因素经考核后予以加分。
二、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确保公开数据、信息严谨规范详实,进一步提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吸引力
政务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意义重大,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成员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的每一项数据、发布的每一篇信息、处理的每一件咨询投诉都符合程序,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负责人员。
要增强技术保障水平,确保网站稳定运行。网站布局要突出公开主题,在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编制信息”栏目的同时,注重协调好其他各栏目作用的发挥。确保网页要素完整、信息编辑排版统一、图片清晰规格一致,链接指向准确可靠,网页色彩搭配合理,从形式上保证网站质量。严格落实安全规程,定期更换后台密码,及时备份上网数据,确保网站数据安全。
要丰富网站信息,增强网站吸引力。及时宣传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和政务公开的工作,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机构编制、“三农”、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工作动态及政策,确保各项数据、信息严谨规范详实,便于人民群众查阅、了解,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网上互动畅通有力有效,进一步提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影响力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区委、区政府 “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因地制宜,把握时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贴近群众、贴近受益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实效。省公开办要将网站点击率、信息阅读量、数据查询次数、咨询投诉条数等作为宣传成效的重要评价考核内容。
进一步增强互动能力。一是增强网上互动能力,从咨询投诉响应速度、流程处理、调查核实等方面着手,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回复质量;二是增强查询服务能力。按照“工作时间人员在位、在位人员业务熟练、查询服务迅速处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免费查询点真正成为两公开宣传的窗口、与民沟通的桥梁。
大胆创新,提高公开应用途径。针对网上投诉、查询服务、电话咨询等线索,能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意见,以公开促管理。财政监督部门要安排专人关注财政资金发放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年度终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公开成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制建设规范科学高效,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关心支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财政、编制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两公开专班人员,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从工作机制上激励专班人员干事敬业,要从机构建设上鼓励专班人员岗位奉献。
涉及《2011年湖北省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有关部门,要主动向本级两公开办公室提供各项应公开的数据、信息、政策等相关材料,并同时在本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区两公开办公室要制定相应措施,对本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财预[2011]27号文件搞好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工作专班政策执行力。一是组织业务培训,解读相关政策,明确工作标准;二是开办技术培训班,学习交流相关技术、增强新闻编辑能力、提高资金录入水平等;三是要对提供数据的部门单位进行培训,确保数据从源头上口径一致,真实、准确。四是加大对查询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加强调研督办,提高统筹全局的工作能力。一是密切关注经验做法,要实地了解、适时总结、宣传推广;二是要一线调研,现场剖析,帮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注重研究总结,对季度工作、半年情况、全年任务等进行专题分析,寻找规律,实证调研,增强工作的指导性。
做好考核检查。区公开办要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指导各单位及时改进工作。按照2011年省公开办考核内容、范围加强检查督办。
2011年5月31日
附件:2011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
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2 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
3 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
4 农村低保资金
5 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救助资金
6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7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8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1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11 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12 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13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14 抚恤补助资金
15 就业补助资金
16 晚血病人救助补助资金
17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8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资金
19 低产林改造
20 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
21 良种补贴资金
22 粮食主产区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
23 农村改水资金
24 河道堤防水库除险及汛前准备补助资金
25 林业产业建设资金
26 沼气推广和改厕所补助资金
27 农机购机补贴资金
28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
29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30 省定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
31 水产大县建设扶持资金
3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小水电燃料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33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34 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
35 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帮扶专项资金
36 兴林灭螺专项资金
37 优势农产品板块资金
38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
39 畜牧良种补贴
40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1 林业生产救灾资金
42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补助资金
43 财政扶贫资金
4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
45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
46 农村适龄青年婚前体检资金
47 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资金
48 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49 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补寄宿生活费资金
50 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资金
51 城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52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53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
54 高校国家奖学金
55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56 高校国家助学金
57 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58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
59 西部地区少生快富专项资金
60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
61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62 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
63 粮油精深加工贴息资金
64 粮食直接补贴资金
65 柴油、化肥综合直补资金
66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助资金
67 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资金
68 耕地占补联合开发复垦资金(低丘岗地改造)
69 环保项目资金
70 基本农田保护项目资金
71 通村公路补助资金
72 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村庄整治)
73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
74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
75 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资金
76 村级组织支出补助资金
77 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
78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79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80 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81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82 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83 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84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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