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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三定”规定出台


文章来源: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12-01-13 08:15:09    本文浏览:
 

经市委编委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三定”规定,近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

据负责这次食品药品体制调整的市委编办主任李俊昌同志介绍,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延续,是从体制机制层面保障群众最为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重大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市、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其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分别在西陵、伍家岗、点军、亭四个城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具体负责各区食品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二是加大了执法监管力度,突出了综合执法,整合了执法监管力量。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调整更名为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级别调整为相当副县级,增核了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是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理顺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将原由市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许可、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调整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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