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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机构编制工作经受多重检验和推进管理创新的重要一年。现依据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年报中,逐级复核汇总的法定性、原始性的数据进行全面、客观地综合分析,以帮助各级领导把握全局、从战略和长远高度了解机构编制总量与态势;也有助于社会各界和网民广泛监督,既见“树木”,又识“森林”。
一、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有力:保障了全局发展的需要,又实现了连续第五年总量负增长、全市总量“三不超”。
全市各级行政机构设置既考虑上下基本对应,又从实际出发,在规定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职责界定清晰,运转比较顺畅,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必须履行的职能全面覆盖到位。而且相当一批机构属于“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当然,尚有少量机构和部分领域的机构编制偏严偏少)。例如,为支援服务三峡工程建设,自上而下健全了三套服务体系,设置了三峡工委、移民局、乡镇移民站等行政事业机构44个;为推进世界水电旅游城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条件,城市规划、城管、房管等均单设为正县级行政机构,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精神文明办、招商局等也都是单设的正县级机构。近几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从长计议,科学论证,有破有立,适时增设或充实了政府应急与救援、疾控、卫生监督、城市综合执法、环保监测、军粮供应、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服务、国土资源执法、国库集中收付、黄柏河流域管理、残疾人服务、流浪儿童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农产品检测等30多个公共事业型机构,涉及长远、情系民生的公益服务职能得到强化和完善。
至2006年底,全市2.1万平方公里国土上,除国家垂直及省垂直若干部门之外,共有市属行政机构766个,比上年增加6个,主要是增设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其中市直78个,县市区直581个,乡镇(街办)107个。全市事业机构2967个,比上年净减73个,全年撤并转事业机构128个,新设事业机构55个。其中市直380个,比上年净减9个,全市共登记事业单位法人2770个,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3%。
2006年底,全市实有在编在职86593人,各类编制在编在职人员均控制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国家下达全市的行政编制总量连续五年不超编。实有在编在职人员增减相抵,比上年净减1595人。其中,市属各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范围内,实有在编在职10155人。包括乡镇机关在内,按规定核定的国家行政编制尚有少量空编,为招录选拔人才、优化“编制内人才”结构腾出了空间。
二、编制政务公开在全省统一考核中全面创优,打基础、管长远,“实名制”管理扎实有效。
在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中,为确保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和完整,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推进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经省“两公开”办综合考评,我市市直和县市区共14个考核单位,在全省119个考核单位中,全面创优,并获得省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10个单位分别为市州组、县市组、城区组前10名。截止9月底,全市上网公开行政机构756个、行政机构在编人员17965人,行政机构、行政编制及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面均为100%。上网公开事业机构2970个、在编人员68445人,事业机构、事业编制及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面均达100%。涉及行政事业机构上网的近20万条信息、人员编制近80万条信息一清二楚。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网上信息更新制度,对涉及机构、编制及个人信息变更的,在3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予以刷新。全市共设立财政与编制“两公开”查询点669个,其中在市直和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设查询点79个。在任何一个查询点点击公开网中涉及机构编制的近2万个网页,网上信息与编制部门掌握的机构编制手册、人员编制卡片信息完全一致。
市县乡三级党政群机关国家下达的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100%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市、县两级编委会核定并批准启用的老干编制、工勤编制和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00%实行了定编定岗到人、实名管理。每个在编人员真姓实名和所占编制类别清晰。目前全市共建机构编制手册7000余册、人员编制卡片16万余张。各类在编人员的个人信息,两本清册,一目了然。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践调研与理论探讨文章还在全国、全省引起了热烈反响,得到了编制部门和政治理论界业内人士的一致认同。
三、把功夫下在平时见到实效,财政供养人员的控制目标如期实现,财政供养系数降至1.81%。地方政府轻装前进、低成本运行的优势初步显现。
按照省编委鄂编函[2003]47号批复,我市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为1.85%,到2005年底全市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应控制在73500人以内。市委、市政府从2003年起把压缩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刚性管理。在省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考核中,市直和县市区14个目标考核单位,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规划。地方政府轻装前进、低成本运行的优势初现。
2006年,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由2002年底的87664人实际压缩到71830人,比上年又净减了521人。财政供养系数由2002年的2.21%下降到1.81%,财政供养人员累计净减15834人,减幅18.06%。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目标完成率为102.32%。综合分析有关数据以及从省检查组反馈的情况看,我市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规划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四、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编制内外人才流动速率加快。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委编办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新机制,把支持和服务“人才强市”战略贯穿到体制改革调整和日常编制管理实践之中。一是坚持有出有进,支持编内人才加速流动。改进和规范进出编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有序。统计年报显示:自2002年以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共进编16116人次(机关进编4618人次),其中2006年进编5770人次(机关进编1401人次);同期出编26670人(机关出编4574人次),其中2006年出编7365人次(机关出编1406人次)。二是坚持编内人员横向调剂,充分发挥编内人才的作用,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对职责任务增加调整、事业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严格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实行横向调剂。同级机关之间横向调整896人次,同级事业单位之间横向调整1762人次。三是积极支持“招硕引博”工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硕引博”进编49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43人。四是腾出编制大批招录选调生。自2002年以来进编接收选调生244名,其中2006年74名,支持市直机关选拔调进往届选调生10多名。五是积极为军队转业人才提供用编保障。2003年以来,省下达军转干部安置计划291名,实际进编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82人,进编安置率97%。其中,2006年机关及事业单位进编接收安置军转干部94人。
五、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约束配套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日常管理中,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人数及人头进行经常性核对,全面做到“三统一”。二是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进联席会议和用编许可制度。没有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准许用编通知单,组织人事部门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调配申请不上会、不研究。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督查,提高编制使用效益。除加强经常性检查和查漏补缺纠偏外,还对财政供养单位 “吃空饷”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查实的62名人员全部按规定作了纠正处理,节约了财政支出。同时,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在对市直17所中学清理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基础上,为市直中学一次性补充专任教师58名,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四是支持配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在公务员登记审核中,按照规定范围,对照手册、卡片和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名单,对市直69个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3720人进行了审核。市直及各县(市区)编办在全省率先且提前完成了国家行政编制在编人员身份的审核确认工作,为实施《公务员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乡镇机构编制按规定精简到位,“只减不增”的基础扎实。
积极参与抓好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全市乡镇(街办)的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在编在职人员和领导职数全部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除安排选调生外,没有用编进人。乡镇行政编制严格按省制定的新标准分三类核定,分别控制在45名、40名、35名以内。94个乡镇共核定行政编制3656名,实有在编在职3280人,平均每个乡镇行政编制38.9名、实有在编在职34.9人,核定党政领导班子职数827名,平均每个乡镇8.8名,严格控制在省规定的9名以内。对乡镇事业单位继续推行转企改制,收章摘牌。2006年底,乡镇(街办)事业机构186个,比上年的321个减少135个,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688人,比上年的3085人减少1397人。为探索实行“养事不养人”的农村公益服务新机制创造了体制环境和基础条件。
七、严把人员进编关口,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结构逐步优化。
近年来,由于对新进编人员坚持标准,做到该进编的及时办理,该出编的及时出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岗位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逐步优化。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人员的比例逐年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占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总人数的77.54%,比上年提高了零点六个百分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学历结构进一步改善,全市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69.26%,其中,市直党政群机关大专以上学历81.24%,事业单位66.09%;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在编在职总人数中,40岁以下的占49.71%,41岁至50岁的占32.47%,51岁以上的占17.82%。
八、正视“三大压力”,正确处理当前地方机构编制管理上的“三大突出矛盾”任重道远。
近几年,通过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机构编制制度日益完善,初步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但也必须正视新时期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三大压力”。一是条条干预的压力,二是左右攀比的压力,三是旧体制惯性的压力不容忽视。“三大压力”的存在也给机构编制部门带来了管理上的突出矛盾。一是全局利益与部门权益的矛盾复杂,二是长远发展与当年考核的矛盾,三是部分单位人员编制数量与在编人员素质不够而导致的结构性矛盾。
九、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不懈地严守“三不超”、力促“三协调”。
2007年,市委市政府将编办纳入了7个政务公开市级示范点之一,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总揽机构编制工作,深入贯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正确处理和把握好编制政务公开进程中的条条与块块(局部与全局)、公开与保密、静态与动态等相互关系,进一步探索推进地方各级机构编制严格控制、广泛接受监督和促进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严守“三不超”(各级行政机构和领导职数不超限额,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不超限额,本级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数不超目标规划),力促“三协调”(协调处理总量控制与结构矛盾的关系,协调处理好定编到人、实名制管理与搞活用人机制、加速人员流动的关系,协调处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与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增加人员的关系),为促进宜昌全局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宜昌市委编办信息上网公开和调研小组
(调研小组及审稿负责人:李俊昌、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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