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一)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市直共设置党政群机构 76个,其中:党委机构15 个,政府机构41个,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群团机构19 个,其它机构1个。共核定党政群机关、政法机关各类编制4560名,其中: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1775名,政法机关专项编制2238名,老干编制115名,工勤编制、事业编制等其它编制432名。实有在编在职4392人。
(二)市级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截至2008年6月底,市直共设置直属事业单位14 个,核定事业编制1766 名,实有在编在职1305 人。
(三)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市直现有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341个,其中全额拨款177 个、差额补贴45个、自收自支119个;共核定事业编制14848名,其中全额拨款6474名、差额补贴4893名、自收自支3481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3360人。
二、机构编制及在编在职人员公开情况
(一)网上公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数。
根据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及机构编制信息项目要求,截至6月底,市直网上公开行政机构74个、行政机关各类编制4550名、在编人员4365人。除市机要局、市保密局2个涉密机构按统一规定只作信息统计、未上网公开外,行政机构编制及其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面均为100%。
上网公开市直事业机构355个、事业编制16614名、在编人员14665人。事业机构编制及其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面分别达100%。
市直应上网公开的行政事业机构、各类人员编制的各项信息,按规定要求,做到了不缺不漏。
(二)网上公开机构、编制、在编人员与2007年11月底上网数据信息比较。
行政机关:市直行政机构与2007年11月底上网数据相比持平;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增加52名。增加的原因是将省下达的检法司系统专项编制和军转干部编制按规定程序分解下达给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同时,核减自定编制4名。实有人员增减相抵增加37人。市直机关接收军转干部增加40人,招录公务员增加15人,退休等减少18人。
事业单位:与2007年底上网数据相比,机构数增加2个,编制数增加383名,在编人员增加14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新建事业单位2个;支持卫生、教育等公益性事业发展,根据职责任务,增核市直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300多名。
三、以细化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重心,推进深化机构编制政务公开。
(一)探索建立三套机制,完善编制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一是健全机构编制审批管理运行机制。将涉及机构编制的审批事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等绘制成工作流程图,并制成牌子,在机关各业务科局悬挂上墙,在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咨询与监督,进一步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了机构编制审批管理。二是完善配套约束机制。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查询点、财政预算人头审核等手段,完善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地方各级机构编制严格控制、广泛接受监督和促进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了宜昌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审批制度;经报请市委编委会议同意,正在建立机构编制特约监督员制度。日常工作中,市委编办严格坚持程序,对凡属上网公开的各类机构编制信息独立负责进行审核,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性。
(二)深化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细化严化网上公开信息审核。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把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连续十多年坚持实行核编到卡片,定岗到人。今年上办年,结合深化编制政务公开,市委编办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公开的人员编制信息逐一进行了多轮核对。目前国家下达市县乡三级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100%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市、县编委会核定并批准启用的老干编制、工勤编制和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00%实行了定编定岗到人、实名管理。每个在编人员真姓实名,所占编制类别清晰。目前全市共建机构编制手册7000余册、人员编制卡片16万余张。各类在编人员的个人信息,两本清册,一目了然。
(三)规范机构编制网上信息更新,确保公开质量。按照“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的要求,对机构编制网上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按照审核程序和政策标准,规范更新,实名公开。截止2008年6月底,市直共更新机构编制信息683条,其中更新政务类信息8条,机构编制类信息675条。编制政务信息公开达到了“三个清楚”,即所有涉及行政事业机构的48项信息清楚,涉及人员编制上网的9项信息清楚,全部在编在职人员的人头数及每人所占的编制类别清楚。日常管理达到了“三个一致”,即机构编制工作手册和人员编制卡片一致、纸质资料信息与网上公开信息一致、编制种类与在编在职人员一致。
(四)认真办理群众网上咨询、投诉、建议。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办法》规定,加大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查询点和政务公开网,加强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的沟通与互动,确保群众的各项诉求得到及时回复和处理。今年1—6月,市委编办共收到网民咨询、投诉与建议19件,按规定及时规范的进行了处理,做到了有问必答、有诉必查。咨询、投诉、建议的答复回复处理率为100%。
三、严格规范、控制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全市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继续下降
按照省编委鄂编函[2003]47号批复,我市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为1.85%,到2005年底全市财政供养在编在职人员应控制在73500人以内。截止2007年底,全市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在编在职人员70457人,财政供养系数已由2002年2.21%下降到1.77%。财政供养人员年年有增有减、有保有压,增减相抵,累计净减17207人,减幅达19.63%,共超额完成控制目标3043人,综合完成率为104.14%。
四、积极探索构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
(一)严格坚持按规定设置机构,机构设置和组织构架逐步优化。扎实推进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市各级应该对应的行政机构设置基本对应,对没有要求对应的,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保有压。全市现有所属行政事业机构,可分为四大类型:一是“大致相同”。二是“人宽我严”。三是“人无我有”。相当一批外地未设或合设的机构,在我市都比较健全。如为支援服务三峡工程建设,市直及相关县乡分别设置了三峡工委、移民局、乡镇移民站等40多个专门机构。四是“人有我优”。对各地普遍都有的若干涉及老弱病残灾等社会管理和民生的机构设置,如政府应急、残联、社保、疾控、特教、农产品检测、军粮供应、医疗救援指挥、旅游执法、城管执法、环保监察、网络监察、公办职教等,力求科学合理,人员编制配备充足,运转良好。
(二)在编在职人员有进有出,结构不断优化。自2002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进编16434人次,同期出编32393人次;同级机关之间横向调整6952人次,同级事业单位之间横向调整12223人次。近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招硕引博”114人,乡镇机关进编安排选调生384人,全市共招考公务员、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进编2110人。从岗位结构上看,市直机关公务员岗位人员所占比例上升0.4%,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上升0.95%;从职级结构看,全市公务员岗位人员中,处级以上占17.3%,科级占52%,一般工作人员占30.7%;从学历结构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数中,大专以上学历占70.79%,上升4.73%;从年龄上看,30岁以下人员占10.91%,31至50岁占70.78%,51岁以上占18.31%。年轻有为、年富力强占主体。
(三)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强化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着眼于服务全局,立足于打基础、利长远,把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贯穿到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积极探索坚持用制度管编制、用程序制约权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统领全局的集体领导制度、层级分明的具体决策制度、细化硬化的日常管理和执行制度、内外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等四个层面的10多项制度,基本形成了涵盖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有效地防止了主观随意性,增强了工作的系统性和预见性,有力地抵制了部门越位干预,切实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章严循,从制度和程序上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公正性、原则性和权威性。
(四)主动开展严守“三不超”、力促“三协调”试点,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益。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全局,针对当前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和编制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问题,主动在宜都市开展“三不超、三协调”试点,力求用改革的办法,探索建立机构有破有立、职能有转有变、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严进宽出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市委编办正在督促宜都市编办按照试点方案狠抓落实。一是根据中办、国办2号文件精神,对上轮机构改革给予“三定”的部门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进行全面系统调研和综合分析,对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弄清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和职责调整的主要依据,研究提出机构和职责调整整合的建议方案。二是对部门超缺编的原因进行认真梳理,弄清楚超编主要超在哪些部门和岗位(职位),缺编主要缺在哪些方面、哪些岗位。在总量不超的情况下,研究提出人员编制调整和编内人才更新补缺的具体建议方案。三是认真研究县(市)直部门延伸到乡镇的职能的界定及责权划分问题。对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县(市)直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职能履行情况进行调研,按照必办职责和协办协管职责明确界分、县(市)直部门管理职能与乡镇公共服务职能明确界分的思路,研究提出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建立适应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新型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具体建议。
(五)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日常工作中,重点围绕推进编制政务公开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贯彻执行中央编办机构编制“五不准”规定、财政供养单位 “吃空饷”等各类在编不在岗问题开展专项督查。2004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共清理查处、办理出编“吃空响”72人。 2007年,市委编委督察室根据群众举报,查实并纠正了市直某技校11名在编不在岗人员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