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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文化体育局 房县教育局 房县财政局
关于招聘村文化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政治、
社会与文化协调发展大繁荣,现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拟在我
县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文化员,按“以钱养事”方式,开展
农村基层文化活动。
一、聘用对象与条件
此次村文化员聘用对象为我县2003年以后辞退的原民办教师。
聘用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方针政
策,乐于奉献,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1953年
元月1日后出生)、女50周岁(1958年元月1日后出生),具
有教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热爱文化事业,有一定的文化组织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基本胜任村文化员工作岗位。
(五)没有因违纪违规等受到处罚的记录。曾受到县以
上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聘用对象到所在的乡镇领取并填写县文体局
统一制发的《村文化员应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报县文体局人秘股。(截止
时间:2008年4月30日)
三、考试和面试
在县村文化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自
愿报名者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基础文化知识和党的现行
农村政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从笔试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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