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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竹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溪财采计[2008]31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竹溪县招标投标中心接受委托就竹溪县公安局电子警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经审查合格接受邀请的供应商可参与竞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XZC200804170002
二、项目名称:竹溪县公安局电子警察工程
三、招标内容:电子警察\监控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和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3)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信息产业部门确认的网络信息建设资质和公安机关确认的安防建设资质。
五、报名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网络及安防资质证书,以上所述文本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不退。
六、招标文件发售自2008年4月23日—4月28日每天上午8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节假日不休)。
七、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竹溪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城关镇西关街药监局五楼)。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5月30日上午9点整,逾期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竹溪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地 址:城关镇西关街56号(食品药品监督局五楼)
电 话(传真):0719-2730318
联系人:丁 浩
监管机构:竹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传真): 0719-2723958 13997819555
竹溪县招标投标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