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编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与职责分工。

  (四)审核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干部及中尉干部职数和乡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

  (五)拟定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及分配方案。

  (六)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发展规则;审核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经费管理形式等事项;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七)调查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联系双重领导、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九)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发送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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