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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受竹山县移民局委托,对潘口水电站移民建房用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S2008-001 二、项目名称:竹山县潘口水电站移民建房钢材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货物名称:建筑钢材: 2、数量:约15559吨。 3、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4、供货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3月5日前首批供货到位,后期工程依据招标方工程进度分批次供货到位。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1)申请投标人简介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出据审计事务所原件证明); (4)提供两年内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左右住宅类建筑项目的类似项目合同2份(原件);同时提供用户清单(包括钢材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5)提供国家质检局发证认可的钢铁公司授权代理经销资质证书;(原件副本) (6)对最小批次钢材供货量10吨/次的承诺书;(原件证明) (7)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副本) (8) 银行出具的最新资信证明; (9)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必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中标的转为履约保证金,供货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10万元,另10万元转为钢材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进行验收后由我方无息退还,如果中标方违约,招标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2、确定合格供应商办法:招标方将组织专班按“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的合格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招标人将通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对未被确定为合格投标申请人将不予通知结果。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08年元月23日上午8:30-27日下午5:30以前,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八、报名地点:竹山县综合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七楼) 联系人:竹山县移民局龚太华 联系电话:13986878201 竹山县综合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陈燕 电话:0719-4230899 13294221386
二○○八年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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