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进编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同时向组织、编制部门呈报进人申请。
(二)县编办根据用人单位人员编制(空编)情况,审核申报选调生使用编制计划,并报县编委审批。
(三)组织部门根据县编委审批的使用编制计划拟定选调生分配方案,接收单位根据组织部门对选调生的分配方案,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用编审批表,报送县编办。
(四)县编办向相关单位开具使用编制通知单,建立人员编制台帐、人员编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