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制度


 

张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制度

 

一、以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法》为准则,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已,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三、模范遵守财经管理制度,不挪用公款,不乱发钱物,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借参观考察之名游山玩水。

四、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不贪赃枉法,不营私舞弊,不向下级单位和个人索取钱物,不收受礼金。

五、到基层工作生活从简,不摆派头,不大吃大喝。

六、接待客人尽量减少陪餐人员,坚持标准,厉行节约。

七、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不参与赌博、嫖娼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对违犯廉政制度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719-8113519 联系人:十堰市张湾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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