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自评自考补充说明 12-8


 
    一、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上网公开及时性情况说明
    我区2007年财政资金上网公开及时性达不到省政务公开办规定时限要求的有2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其原因说明如下: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 我区于2007年5月27日收到市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90万元。由于该资金是由各培训学校负责,按照年初培训计划分批次培训,年终待省市验收合格后统一一次性拨付到各学校。我区是在11月底完成培训任务的,目前已上网公开了该资金的分配拨付情况,但没有在省政务公开办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开。
    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我区于2007年8月10日收到市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2万元。由于该资金是项目资金,由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由乡镇为单位具体实施,年终由职能部门负责考核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资金,我区在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工作。目前已上网公开了该资金的分配拨付情况,但没有在省政务公开办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开。
    二、关于2007年部分财政资金未上网公开的情况说明
    (一)收到财政资金未上网公开说明
    我区于2007年11月27日收到市拨省“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资金”20万元, 2007年11月28日收到市拨省 “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 7.4万元。由于收到资金文件较晚,目前我区正在拟定资金分配拨付方案,因此不能够在12月10前完成该两项资金的上网公开工作。
    (二)未收到财政资金未上网公开说明
    鄂财编办发[2007]13号文件附表中(截止1007年10月31日应上网财政专项资金目录)列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而我区目前尚未收到省市资金,因此不能够在12月10前完成该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及上网公开工作。
    三、关于咨询投诉答复处理及时性的情况说明
    我区2007年共收到网上咨询投诉24件,其中有2件没有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给予了答复,其原因:后台有一段时间因网络原因一直打不开,打开后已发现咨询件已超过回复时间,所以,回复时也就超过了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规定的时限。我们就此事也电话与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有关领导汇报过。
    四、关于财政监督与政务公开论文发表情况说明
    我区于2007年7月份报送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论文1篇,题目为:《浅论财政政务公开与内部监督的关系》,被省财政与监督杂志出版社采用,于2007年10月刊发在《财政与监督》杂志上[(总第10 3期)51页]。由于省财政与监督杂志出版社刊发地址有误,将投稿单位误刊为:湖北省十堰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实际投稿单位应刊发为: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我们在收到当期《财政与监督》杂志发现此事后,已及时给省厅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有关领导汇报过。
    五、关于2007年部门预算及时上网公开说明
    按照鄂财编办发[2007]6号文件要求,我区在今年8月底已完成2007年部门预算编制上网公开工作。由于8月底在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又忙于导入新软件2006年已上网资金及上网公开2007年已收且已分配拨付的资金,没来得及查看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发布的《关于2007年度部门预算上网表格填表要求的补充说明》,待9月份进省网发现此通知后,我们又按照补充说明重新编制,预算支出表由原来的总金额按支出科目分行进行规范、编制、上网公开。请省政务公开办考核组领导进后台查看我区第一次上网发布部门预算时间
 
 
 
 
 
十堰市茅箭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
 
 
200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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