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城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十堰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1-11-30 16:32:02 点击:

十农综改办[2011]8号
 
张湾、茅箭综改办:
 
    为推进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省综改办今年将我市城区纳入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并按“因素法”下达财政奖补计划控制额度20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136万元,区配套73万元,省厅以鄂财预发[2011]71号预拨奖补资金99万元。根据2010年城区统计年报“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动力”两个指标,我办按“因素法”将省办下达的“计划控制额度”分配下达到张湾、茅箭两区(分配方案附后),近期市财政将按此“计划控制额度”拨付“预拨资金”。请按照鄂农综改办[2011]22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
十堰市城区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计划控制额度表
 

 
 
计划控制
额度
其中
省预拨
中央和省级
县级配套
城区小计
209万元
136万元
73万元
99万元
张湾
129万元
84万元
45万元
61万元
茅箭
80万元
52万元
28万元
38万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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