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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农综改办[2011]8号
张湾、茅箭综改办:
为推进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省综改办今年将我市城区纳入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并按“因素法”下达财政奖补计划控制额度20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136万元,区配套73万元,省厅以鄂财预发[2011]71号预拨奖补资金99万元。根据2010年城区统计年报“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动力”两个指标,我办按“因素法”将省办下达的“计划控制额度”分配下达到张湾、茅箭两区(分配方案附后),近期市财政将按此“计划控制额度”拨付“预拨资金”。请按照鄂农综改办[2011]22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
十堰市城区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计划控制额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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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控制
额度 |
其中 |
省预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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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级 |
县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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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小计 |
209万元 |
136万元 |
73万元 |
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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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 |
129万元 |
84万元 |
45万元 |
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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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 |
80万元 |
52万元 |
28万元 |
38万元 |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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