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须知


 

事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机构规格、下设分支机构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均要申办变更登记手续。

一、需提交证件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管部门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2、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事项的文件;

3、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变更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换证——公告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价格(2000433号和鄂价费字(2000448号文件规定执行;变更登记公告费按实际支出由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的单位负担。

 
联系电话:0714-5419099; 联系人:皮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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