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区财政局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结合本局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为主题,坚持依法行政,增加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全面推进财政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铁山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黄朝鸿同志任组长,支部书记芦春兰同志任副组长,邓斌、古群、余杰、陈红刚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芦春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实行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1、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应实行公开。

2、公开的内容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信。

3、凡能够公开的绝不缩小范围,能详细公开的绝不掩饰。

4、要根据公开内容,按照及时、准确、快捷的要求适时公开,各项规定和制度要长期公开;固定性、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临时性、阶段性工作要及时公开。

    5、公开的内容、程序必须合法。

(二)实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集中核算情况。

2、部门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

3、办事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结果等。

4、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时限及审批结果等。

5、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收入情况、通讯费用情况、差旅费情况,配偶子女就业情况、住房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

6、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包括重点培养的发展对象;纳入新党员名单公示,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公布。

7、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专项经费名称,来源、总金额、支出金额、结余、备注等。

8、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证明核发及结果;行政收费的项目,标准及依据;罚款依据、罚款标准。

9、部门改革的重大政策、规定的制定及出台。

10、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时限、程序

(一)政务公开的时限:

坚持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的原则,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程序:

公开前进行预审,公开后适时组织评议。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公开程序符合规定,公开制度得到落实,公开的结果群众满意。

五、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1、建立公开责任制,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2、加强财务审计。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检查督办和考核制度。

 

 

铁山区财政局

00六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714-5419099; 联系人:皮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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