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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九不准”禁令和企业“宁静日”制度,牢固树立“发展第一,企业为本,服务为责”的工作理念,切实服务和支持经济发展。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社会全面公开服务承诺,机构设置及职责,办事程序,工作人员守则,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等。 3、实行首问责任制。在简化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的同时,热情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的解释,提供高效、优质、文明服务。 4、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申请办理的事项,凡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时限的,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并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办事程序简便的一般事项,由服务窗口直接办理,并当场或当天办结。 5、严格规范收费和执法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切实依据市政府黄政办发[2003]58号文件执行企业“零费率”政策,严格执行收缴、罚缴分离制度。 6、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对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协助企业做好各种减免税、退税、返税工作。 7、勤政廉政。在对企业和辖区单位办事过程中,严禁以权谋私和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