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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财政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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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财政局是主管全区财政收支及监督管理、宣传落实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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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财政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制定全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指导街道财政工作。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全区财政中长期计划和财源建设规划,制定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区人大批准的全区预算和区本级预算,监督街道预算的执行,编审年度全区财政决算,对全区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根据预算安排,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非税性财政收入法规制度的拟定及其区本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4、管理由区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及资金;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定;拟定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5、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 6、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7、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和资产管理。 8、管理全区预算外资金,全面推行部门预算。 9、检查监督全区的财务活动,检查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归口管理下陆区财务核算中心和政府采购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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