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财政局首问责任制度


 

下陆区财政局首问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干群关系,我局实行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人。就是无论任何单位、个人来财政局办理、咨询任何事情时,第一个接受咨询的人就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所办或咨询的事项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对不能立即办理或需要经过研究再定的,要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引领介绍给有关科室或下一位责任人,不能随意支走或推诿扯皮,如有关工作人员不在时,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并负责转达。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来局办事人员,首问责任人要积极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对群众反映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干部,要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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