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区纪委关于《下陆区推进反腐倡廉实施“十个全覆盖”工作的意见》,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作为加强反腐倡建设的总抓手,作为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的有效载体,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局内部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将“十个全覆盖”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要求各班子成员负责、各业务科室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制定方案。各业务科室根据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涉及的相关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进行认真排查,优化工作程序,落实防范措施,认真研究制定了十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是明确责任。对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一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配合科室,建立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是确保效果。为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方案顺利施行,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责任分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