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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
注册工作的通知
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黄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2009]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现就推进全区“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文域名注册的重要意义
互联网已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的中文域名已成为在互联网中识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标识。为了能让公众在互联网上方便、快速、准确地识别和访问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站,并通过其网站获取真实可靠的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必须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管理,建立“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体系。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名称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而且关系到国家主权和信息安全,对于有效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可信度和认知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中文域名的注册范围、注册方式及注册流程
(一)注册范围。
“政务”中文域名注册范围:全区党政群机关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申请注册“政务”域名的,须报区编办审核同意。
“公益”中文域名注册范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
(二)注册方式。
为了提高注册效率,简化注册程序,注册工作将改变过去的纸质逐级申报方式,一律实行网上申报注册。
(三)注册流程。
各有关单位需进入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hinagov.cn)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并将电子版的资质证明文件(指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电子扫描文件,其中申请公益域名的事业单位必须提供法人证书,申请政务域名的事业单位必须提供法人证书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证明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相关材料)一并上传,具体操作和相关要求参照该网站提供下载的《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指导手册》。
申请提交后,由区编办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事业登记管理局负责审核法人登记证书。审核无误后将在网上进行认定,提交至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对提交的申请进行确认、备案后由中央编办域名注册管理中心通知申请单位缴纳域名运行费用(标准为:“政务”域名300元/年/个,“公益”域名200元/年/个。费用由中央编办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直接收取),并在申请单位缴费后由中央编办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开具发票;最后由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确认开通域名,注册成功。
三、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进度安排
域名注册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6月30日以前,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中文域名注册工作推进动员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布置此项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7月5日以前,集中注册阶段。与第一阶段一并组织开展。对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网站的单位进行集中注册,区编办对域名注册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办。
第三阶段:2011年7月10日以后,分散注册阶段。对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督办,对域名注册情况进行督查,对域名到期单位提醒续交运行费用。
四、其他事项
1、对于已建成使用网站但未进行注册的有关单位,请迅速在短期内按照要求进行中文域名的申报注册;对于尚无网站的单位也要申请注册“政务”或“公益”域名,网站建成后经向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可及时开通域名。如有需要,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可以为没有网站的单位提供网站建设服务。今后新建网站的机关事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注册使用“政务”或“公益”专用中文域名。
2、全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系统的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同时,要明确承担这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3、6月份是我国国际中文域名申请工作的最后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从加强政权建设、提高中文国际地位和影响的高度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短期内提高域名注册量,这不仅是一项政治性任务,也是各单位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内在需要,因此全区各单位的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力争在7月5日前完成。
4、为推进此项工作的迅速开展,便于工作衔接和相互交流,及时发布和查收相关政策及信息,请各单位指定联络人员加入西塞山编制QQ群(群号码:52933409)(入群审核信息请注明单位和姓名)。(区编办联系人:颜东,电话0714-6481291,13972800148。)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中文域名 注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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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西塞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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