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审计局

    黄石市监察局文件
 
 
黄财采发〔2006〕239号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办发[2006]17号)和黄石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治贿[2006]2号)精神,按照《黄石市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黄财采发[2006]13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现就重点检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检查,使采购当事人和采购单位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错误观念,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采购意识得以加强。同时,通过检查发现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检查保证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检查对象: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点是2003年以来采购金额大、采购次数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单位以及重要工作环节(采购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市直具体检查单位见附表。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主要是检查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的运行情况;检查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中是否存在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检查各类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为谋取中标的违规违法行为。检查具体内容为黄石市财政局黄财采发[2006]140号文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采购人自查的16个方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的10个方面等。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全市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根据各地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情况,按照各级职责分别对全市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少于30%。
    全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工作10月份开始, 11月15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联合成立专班,抽调专人,认真开展本级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工作,并将重点检查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采购办。
    2、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按照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过程中,对前阶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能如实反映并采取措施纠正的酌情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反映或纠正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省纪委《关于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鄂纪发[2003]13号)进行处理。
 
附件:黄石市市直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检查  通知
抄报: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9月25日印发
 
联系电话:0714-6317415 联系人: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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