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财政局“首问负责制”


 
 

 黄石港区财政局首问负责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实施民心工程,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主要内容 区属各单位或外地同志来区财政局联系工作和反映情况,首次见到和问到谁,谁就是首问责任人,其必须负责接待、引见、解答有关问题,使来局办事的同志真正感到满意。首问责任人为市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热情接待。首问责任人对来局办事者要笑脸相迎,礼貌相待,做到热情、周到的服务。 

    2、主动引见。首问责任人根据来局办事者提出的要求和内容,主动帮助其找到或联系到有关领导和有关科室部门的同志。 

    3、认真记录。如遇来局办事者要找的局领导或其他同志外出,首问责任人应听取其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其他同志转达。 

    4、加强协调。首问责任人要将所记录的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告之有关科室(单位),并提醒该科室(单位)按规定期限向来局办事者回复。

    三、工作要求 

    1、首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单位)在接待过程中,要做到迅速及时,不能敷衍塞责,简单应付和草率处理,更不得因工作忙而推诿走脱。 

    2、责任科室(单位)对来办事者要主动询问来意,仔细了解情况,按政策规定准确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就办。对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答复的要耐心解释,但必须在该项目所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或答复。 

    3、将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列入局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考核指标,局人教科、办公室、监察科要加强督办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714-6523280转8205; 联系人:杨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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