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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民心工程”顺利实施,巩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成果,根据黄政发[2002]1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近年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我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实施全局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加财政工作透明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努力使财政各项工作上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 2、坚持围绕重大财政改革措施和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和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黄元生 局长
副组长:方英明
成 员:夏美容何秀生刘 琼 王志敏
李艳 王斌 周国兰刘 方 杨自强
领导小组在区财政局设办公室,主任科员刘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杨自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助日常工作。 四、公开的内容 凡与各部门、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转移支付、大额资金支付及追加拨款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一些群众关心的事情如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办事结果、责任追究等向社会公开;单位内部管理有关事项在单位内部及时公开。 五、政务公开的方法、形式 局政务公开的主要方法是:把集中公开与分散公开结合起来,把局机关重大事项公开与各科室(单位)业务公开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立体政务公开体系。其形式主要分为网络公开、电子触摸屏公开、“窗口”公开、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宣传媒体公开,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等六种形式。 六、公开的程序 凡需要由局机关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务事项,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科室(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后,按照政务公开内容预审制度的规定,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科室(单位)需自行公开的事项,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定后,再进行公开。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一是充实调整机构,落实专班;二是拟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步骤、措施,广泛征求意见,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实施;三是设计、调整、制作政务公开软件、网络。 (二)实施阶段(8月)。起草讨论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细则,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配套制度。调整更换政务公开内容。 (三)规范完善阶段(9月)。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各种方式,多方收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编印局政务公开资料汇编。 八、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局政务公开、目标责任、预审、报告、评议、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量质化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 (三)注重实施,讲求实效。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实用、高效放在工作首位,对规定公开的内容都要依法公开。公开的时间,以不影响办事、决策和取得最佳的客观效果为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把局机关政务公开与二级单位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并带动和促进全市县(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所的政务公开工作;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与源头治理腐败和各项财政改革结合起来,整体联动,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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